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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几个点比较含糊没交代清楚,比如其他人知不知道上一份遗嘱有有效期这回事,先做个简单的推论吧,女仆是凶手的可能性极低,假设夫人说她和老爷有一腿这个信息属实,那她作为既得利益者没有在老爷修改遗嘱前行凶的动机,律师作为非遗嘱受益方是凶手的可能也很低,但如果别人事先不知道有18点有效期的存在,他存在可能和别人同谋的可能性,那么凶手的主要怀疑对象集中在夫人和两个孩子身上,三人都急需要用钱,儿子房间有断裂的球棒,很可能是造成尸体身上钝器伤的原因,但假设是儿子行凶的话他完全没有把凶器带回自己房间的必要,宅子的一边是悬崖大海,完全可以一丢了事,所以儿子是凶手的可能我认为不高,从现有信息来看女儿和夫人有嫌疑但作案手法还不清晰,假设她们知道上一份遗嘱的有限期是18点,那么她们为了得到遗产必须确保死者的死亡时间在18点之后,这里又有两个可能性,一是死者一早被打晕之后丢在缸里,在18点以后才被杀,但这个风险比较高,很难保证死者不中途醒来或是厨师中途回来检查酱缸,而且18点后屋里人多了要行凶被发现的危险也更高,所以我更倾向第二个可能,即死者一早被杀但尸体18点后才被发现,但这里有个不确定因素即厨师什么时候回来打开酱缸发现尸体,那么我可以大胆假设只有一个人可以保证尸体一定会在18点以后被发现,那就是厨师本人,即他就是凶手,进一步看厨师声称中午见过死者,但中午就到的儿子并没有提到他到之后有遇见过父亲,那可以更进一步假设死者的死亡时间可能在儿子到达之前,考虑到厨师本人不是遗嘱的直接受益人,可以认为厨师和遗嘱受益人之一有勾结,最可能的就是和夫人了,嗯,所以综上所述,厨师是凶手的可能性最高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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