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凶手如何给自己排嫌的一种思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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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A向B开枪,B死了,那么A是凶手吗?
如果A下毒到水里,B喝了水死了,那么A是凶手吗?
这之间的因和果真的有关系吗?
我们先来明确一个概念,怎么样的关系是有因果关系的:
假设两个事件发生的地点(比如A和B距离)间隔是S,两件事情(比如A开枪和B死亡)发生的时间间隔是T,光速是C。
如果:
S<TC 这叫做“类时间隔”
S=TC 这叫做“类光间隔”
S>TC 这叫做“类空间隔”
其中满足“类时间隔”和“类光间隔”的两件事物是有因果关系的,而“类空间隔”是没有因果关系的。
打个比方:
阿根廷的蝴蝶煽动了两下翅膀,美国发生了海啸,这是经典的蝴蝶效应,但海啸和蝴蝶煽翅膀真的有关吗?
假设蝴蝶煽动翅膀的地方是布宜诺斯艾利斯,发生海啸的地方是西雅图,他们相距S=11145KM。
煽动翅膀的时候是17点,发生海啸的时候是17:00'03'',相差0.03s。所以TC=9000KM。
因此S>TC,这是类空间隔,可以判断蝴蝶煽动翅膀和海啸没有关系。
回到最初的问题,
那么我们如果确定B的死亡时间与A的行凶时间之差乘以光速小于A和B的距离,A就不是凶手。你可以告诉大家这就没有因果关系,不满足因果律。
各位小伙伴学会了吗,可以如此和自己排嫌(滑稽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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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也说一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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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也说一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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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我这么说,不用说完,说到一半就被人无视了,或者被人打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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还以为是教技术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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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码法律约束不了他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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